泰华中学考生注意事项及处罚规定
为了端正考风,严肃考纪,使每位学生考出真实的成绩,反映实际水平,特制定如下考生注意事项及处罚规定:
一 :考生提前10分钟到指定考场,持准考证入场,入场后对号入座,把准考证放在桌子的左上角。迟到十分钟不的入场,早退不得提前60分钟,要按时答卷,按时交卷。
二 :考生进考场时只准带笔、三角板、直尺、圆规、草稿纸,不得携带任何书籍,杂志,报刊等资料(思想品德开卷考试只准带课本)。
三:拿到试卷后要清点页数,科目是否正确,是否有空白试卷或印刷不清等其它问题,如出现上述情况要及时举手询问监考老师,及时更换试卷。
四:考生答卷前,必须把班级、姓名、考号等准确无误地写在试卷的规定地方(密封线内),答题只准使用蓝、黑水笔、碳素笔或圆珠笔。用其它颜色的笔答题或答案没有写到规定处的一律无效。
五: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,不得喧哗,下考场后不准在考场外逗留、谈论。
六:考场内不准交头接耳、左顾右盼、打手势,做暗示,不准照抄试卷或交换试卷,不准传、抄、扔纸条等其它作弊现象。
七: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该科30分
(1)、携带规定以外书籍进入考场的。
(2)、在考场内交谈,考场外喧哗逗留不听劝阻的。
(3)、交头接耳、左顾右盼、互打暗号、手势的。
八: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扣该科目50分
(1)、接传答案的(即扔答案纸条的)
(2)、偷抄他人答案的
(3)、有意在试卷上做标记或把姓名,考号、班级写在密封线外的
(4)、威胁、漫骂监考教师的。
(5)、故意撕烂试卷的。
九:考生出现雷同试卷的,该科成绩为零
十:如考生有两科违反考纪的,除按规定扣分外,学校还给予纪律处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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